根据省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,按照“预防为主”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以保持畜牧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目标,以“压发案、化矛盾、防事故、保稳定”为主线,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,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。为打造“平安十堰”夯实基础,经局党委研究,决定在市畜牧局系统全面开展创建“平安单位”活动,通过努力,年底全系统90%以上的单位达到“平安单位”标准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“三个代表”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,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、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、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,力争实现“发案少,治安好,群众满意”的目标。
二、目标任务
通过创建“平安”活动,实现省政府提出的“八无”目标。即:
1、无“法轮功”等邪教组织人员赴省进京滋事和聚集滋事案件;
2、无大规模集体赴省进行上访;
3、无影响本地区乃至全省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;
4、无在全省有影响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;
5、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;
6、无在全市有影响的群死群伤治安事故;
7、无在敏感时期、重大活动、要害部位和对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事故;
8、无民转刑案件。
三、平安单位工作内容及标准
1、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把综治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,有会议记录、有检查督办、有奖惩兑现;
2、成立综治工作办事机构,有专人负责综治工作,综治工作经费落实,工作实现规范化;
3、内保机构完善,人员落实到位,管理制度落实,办公区、生活区及全体干部职工全年刑事案件发案率比去年明显下降,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在市以上有恶劣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,无黄、赌、毒现象;
4、无影响干部职工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性隐患,干部职工对本系统治安情况满意率达95%以上;
5、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扎实细致,登记台帐完备,资料完整,排查调处率达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