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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

  新闻来源:   加入时间:2008-11-26 16:39:09  点击:

   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》精神,加强对全市动物产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,切实保障我市动物产品安全,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畜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保驾护航。按照“标本兼治,着力治本”的工作方针,结合我市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,现将全市2008年度动物产品安全工作要点制定如下: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    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,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,创新思路,认真履行《动物防疫法》、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锐意进取,扎实工作,努力把我市畜产品安全工作不断推向前进;牢固树立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的宗旨,以落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》为主要目标,进一步抓好动物防疫、动物检疫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、兽药饲料质量监测、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和质量认证等工作,严格执法,科学管理,深化放心肉工程建设,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无疫,维护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
   
二、工作目标
    (一)动物免疫
    动物防疫达到四个100%。即免疫密度100%,标识挂牌率100%,免疫卡填写率100%,档案完整保存率100%。
   
(二)动物检疫
    1、产地检疫:达到85%以上。
    2、屠宰检疫:达到四个100%。即屠宰检疫率100%,屠宰检疫上市合格率100%,检疫出证率100%,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%。 
    3、运输检疫:出县境动物及产品检疫率100%,出证率100%。
    (三)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检
    按照省局统一要求和规定,及时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。
   
(四)兽药、饲料管理
    1、抽检: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。
    2、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办证率达100%。
    3、强制推行兽药经营购销台帐和月报表制度。
    (五)动物防疫监督
    1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,加大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、流通、屠宰、加工等环节经营单位和个人的《动物防疫合格证》办理力度,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。
    2、严格执法,严肃查处违反《动物防疫法》、《兽药管理条理》等法律法规案件,立案率100%,结案率96%以上。
    三、工作措施
    进一步贯彻落实新《动物防疫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畜产品安全工作为主线,突出工作重点,狠抓动物防疫、动物检疫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基础工作,从生产到餐桌实行全程监管,促进我市畜产品安全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。
     (一)切实抓好全市春秋两季防疫,确保动物免疫工作扎实开展。一是及时召开全市畜牧工作会议,对我市防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做到早部署,早安排,早行动。二是进一步做好防疫经费保障工作,完善疫苗冷链运输保管制度,从资金、物资、人员等方面加以落实,并做到“四有”(即有计划、有落实、有检查、有考核),使全市防疫工作有效有序进行。三是加强防疫督办力度,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,做到六个不漏,即“县不漏乡,乡不漏村,村不漏户,户不漏畜,畜不漏针,针不漏药”,确保动物发病死亡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下。四是严格按照市政府与省签订的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》,进一步抓好畜禽常规防疫,确保免疫密度,标识佩带率达到省定标准。
     (二)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,依法规范动物及其产品生产、加工、流通、使用等环节的经营行为,大力净化兽药饲料经营市场,确保动物产品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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