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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物诊疗许可证

  新闻来源:本站   加入时间:2009-1-6 10:10:11  点击:

事项名称:

动物诊疗许可证(换发或事项变更)

办理部门:

十堰市畜牧兽医局兽医科

服务类型:

行政许可

办理依据:
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

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动物防疫法》

办事程序:

个人或单位申请­

审查相关资料

勘验合格

发证

申报材料:

(一)有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[平面布局图]

(二)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证书复印件;

(三)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;

(四)有完善的管理制度。

收费标准:

鄂价费[1994]104号文件鄂价费[2004]41号、

发改价格文件[2003]2353

承诺期限:

20

办理地点:

十堰市畜牧兽医局兽医科(东岳路25号)

联系方式:

0719-862698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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