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动物防疫法》第20条
《湖北省实施<动物防疫法>办法》第28条
《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》第5条
《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件的暂行规定》
1、本人申请并交验相关资料
2、现场勘验审查
3、符合条件填写审批表
4、负责人签字盖章
5、颁证
1、《动物防疫合格证申领核发登记表》;
2、从业人员《健康证》复印件;
3、法人或业主1寸照3张;
4、场所平面布局图;
5、相应的防疫、消毒制度及饲养场免疫程序;
6、动物防疫技术人员证明材料;
7、上级规定的其它材料。
以上材料一式二份。
鄂价费[1994]第104号文件
鄂价费[2004]41号
发改价格文件[2003]2353号